富婆掏百萬包養男模遭偷拍 分手鬧上法院拿回10萬元
賴姓富婆到男模會館消費時,與鄭姓男模發展成男女朋友,賴女心疼鄭男家境不好,有個愛賭的老爸、愛吵架的老媽,掏出近百萬元幫忙還債及包他全場,讓他不用上班能安心處理家事,但兩人相處一段時間合不來鬧分手,鄭女提告索討99萬元,但法官僅判鄭男須賠10萬元。
判決指出,2022年9月,賴姓女子到高雄某男模會館消費時,與坐檯的鄭姓男模結識,賴女數度上門消費都指名鄭男坐陪,兩人逐漸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;交往後,賴女拿出一間房作為兩人「愛的小窩」,期間,鄭男說自己父親愛賭欠債,賴女二話不說拿出34萬元幫忙還債,甚至當鄭男說自己要回家處理父母吵架的家庭糾紛時,賴女也拿出45萬元買下全場,讓鄭男不用去上班安心處理家事。
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,鄭男坦承未經賴女同意就安裝攝錄影器材,但辯稱是為了觀察寵物倉鼠、確保房間打掃人員沒有竊取屋內物品,而賴女拿錢給他,也是心疼他的狀況,自願支付包場費,自己並沒有騙她。
但兩人交往幾個月後,疑因個性不合鬧分手,談判期間,賴女發現,鄭男以監視她有沒有「帶男人回家」為藉口,偷偷在客廳安裝監視器偷拍,甚至談判分手期間,鄭男還當眾罵她「破格」、「恐怖情人」、「神經病」、「瘋子」,讓賴女心死,提告向鄭男索討賠償99萬元。
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,認為鄭男偷拍居家隱私部分已侵害賴女權益,這部分判他應賠10萬元;至於賴女拿出79萬元幫鄭父處理賭債、買下鄭男全場費用的部分,這部分認定證據不足,判免賠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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